赛项名称:工程测量
赛项组别:大专学生组
竞赛形式:团体赛
承办单位:智能制造学院
二、竞赛目的
1.提高学生的工程测量技能和实践能力。
2.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竞争意识。
3.促进工程测量技术的交流与发展,为行业培养优秀人才。
三、参赛资格
1.本次竞赛为团体赛。以班级为单位组队参赛(主要面向智能制造建筑工程技术相关专业,开封职业学院其他专业也可尝试参赛),每班级限报2支代表队。每支代表队由4名比赛选手组成,性别不限。
2.参赛学生须是开封职业学院学生。
四、参赛报名
1.参赛班级选手须于11月18日14:00前将报名资料交至辅导员处,辅导员于当日16:00交至智能制造学院朱晓丽老师处。
2.提交报名信息后,统计参赛小组信息。要求认真审核参赛选手资格,审核通过报名成功。
五、竞赛日程安排
1.竞赛时间
2024年11月23日(周六)全天。
2.竞赛日程安排
3.竞赛地点:开封职业学院校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竞赛场次安排:全部参赛队通过抽签分为A、B、C、D四个大组,具体竞赛时间安排。
抽签时间:11月19日14:30-16:00,主要进行比赛前的试题解答及技术交底工作。
六、竞赛内容
(一)竞赛内容结构、成绩比例
(二)赛项内容
1.模块一:水准测量
完成规定水准路线的观测、记录、计算和成果整理,提交合格成果。
2.模块二:坐标采样与放样
完成规定坐标采样与放样、记录、计算和成果整理,提交合格成果。
具体试题于竞赛前一天公布,并由裁判进行技术交底。
七、竞赛规则
(一)裁判组委
裁判组对赛项执委会负责,并接受赛项执委会的协调和指导,实行“裁判长负责制”,裁判员按照测量规范公正执裁。
裁判长:李松林
裁判员:张彬 杜鹏远 范玉辉
监督员:陈鑫 包晓佳 董芸博 暴剑楠 陈莹莹
(二)赛前准备
1.熟悉场地:根据竞赛日程安排,参赛队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路线有序熟悉参赛场地。
2.领队会议:由各参赛队伍的领队参加,会议讲解竞赛注意事项并进行赛前答疑。
3.抽签仪式:领队会议上确定分批抽签,各队参加比赛的分组、出场顺序、竞赛路线和场地均在现场抽签决定。
4.参赛队入场:参赛选手应提前30分钟到达赛场,接受工作人员对选手身份、资格和有关证件的核验,比赛线路由抽签确定,不得擅自变更、调整;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裁判人员同意。选手不得将手机、无线上网卡、移动存储设备、资料等与竞赛无关的物品带入赛场。
(三)正式比赛
1.参赛队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赛场,到检录处检录,然后到竞赛现场抽签。未能按时检录者不得参赛。
2.竞赛过程中,选手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3.开赛前仪器必须装箱,脚架收拢。
4.裁判组长宣布竞赛开始,同时计时开始,计时精确到秒。
5.竞赛过程中,若仪器发生故障,参赛队员向现场裁判员报告,现场裁判员请仪器工程师到现场检查,经确认仪器有故障可以更换仪器重测。若经仪器工程师检查仪器无故障,检查时间按竞赛时间计。凡在测量过程中未报告仪器故障的,赛后不能以仪器故障为由要求重测。非仪器厂商工程师和现场裁判认可的仪器故障的重测不重新计时。
6.竞赛结束,各参赛队仪器装箱、脚架收拢,上交成果资料,竞赛计时结束。
7.成果一旦提交就不能再要求修改或者重测。
8.规定必须轮换的竞赛项目,选手必须按规定轮换。
9.参赛队必须独立完成所有竞赛任务,参赛队员在竞赛过程中不能以任何方式与外界交换信息。
10.竞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选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无法继续竞赛的,停止该队竞赛,不得重赛。
11.参赛者必须尊重裁判,服从裁判指挥。
12.参赛队对裁判员及其裁决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裁判长投诉。
(四)赛场要求
1.所有人员在赛场内不得有影响其他选手完成工作任务的行为,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2.选手进入赛场后,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因病或其他原因离开赛场或终止比赛,应向裁判示意,须经赛场裁判长同意,并在赛场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并在赛场工作人员指引下到达指定地点。
3.选手须按照程序提交比赛结果,配合裁判做好赛场情况记录,并签字确认,裁判提出签名要求时,不得无故拒绝。
4.裁判发布比赛结束指令后所有未完成任务参赛选手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
(五)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根据竞赛考核目标、内容和要求对参赛队竞赛最终成果做出评价,成绩分测量过程成绩和成果质量成绩两项。
1.各项竞赛的测量过程成绩由现场裁判根据各队的竞赛表现按照竞赛细则评定,由单项裁判组长最后审核确定。
2.各项竞赛的成果质量成绩由评分裁判组按照竞赛细则的评分内容分工负责评定,由单项裁判组长审核并汇总。
(六)成绩公布
1.各单项总成绩汇总后,由总裁判长、监督员审核后比赛结束两天内容公示。
八、奖项设定
九、竞赛须知
各参赛代表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员必须为同校在校学生,违者取消竞赛资格。
2.熟悉竞赛规程和赛项须知,领队负责做好本参赛队竞赛期间的管理工作。参赛队员在报名获得审核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队员因故不能参赛,须所在院校于赛项开赛2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组委会核实后予以替换;参赛队员注册报到后,不得更换,允许队员缺席竞赛。
3.竞赛前领队参加分组抽签仪式。
4.参赛队按照大赛规程安排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
5.参赛队员着装须符合安全生产及竞赛要求。
6.参赛队必须使用赛项组委会统一提供的仪器设备、设备附件、计算机和工具参赛。
7.如在竞赛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各代表队与现场工作人员协调联系和反映,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竞赛或中途带选手退场。
8.各参赛队必须按操作规程要求竞赛,在竞赛过程中不按操作要求,出现人为损坏设备情况,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赛队自负。
9.本竞赛项目的解释权归赛项组委会。
(二)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2.选手在赛场内应始终穿戴安全警示服,并携带学生证。
3.参赛队员应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听从指挥、文明竞赛。禁止将通讯工具带入赛场。
4.竞赛准备阶段时,各参赛队自行决定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在指定赛位上完成竞赛准备工作。
5.竞赛过程中,因严重操作失误或安全事故不能进行竞赛的(例如测绘仪器出现摔坏等),现场裁判员有权中止该队竞赛。
6.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得故意干扰其他队的竞赛。
7.参赛选手按竞赛规定进行观测、记录的轮换。
8.选手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开始操作,上交成果时,队长应与分项裁判共同在任务完成确认表上签字,竞赛计时结束。
9.在竞赛中因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经仪器检修工程师确认、经裁判确认后,可向裁判长申请重测或补足排除故障的时间。
10.选手必须参加赛项执委会组织的座谈、报告会等活动。
(三)工作人员须知
1.树立服务观念,一切为选手着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积极完成本职任务。
2.注意文明礼貌,保持良好形象,熟悉竞赛指南。
3.赛前30分钟到达赛场,严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岗,特殊情况需向赛项赛项执委会办公室主任请假。
4.熟悉竞赛规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遇突发事件,按照安全工作预案,组织指挥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5.保持通信畅通,服从统一领导,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开封职业学院智能制造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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